众所周知,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,但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单位,还是会存在出于各种原因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。那么社保自愿放弃或者不交,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哪些危害呢?下面合肥社保代理平台沃服网为大家做详细分析。
社保自愿放弃或者不交,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哪些危害?
一、企业不缴纳社保一般出于哪些原因:
1、企业为了节约成本,会跟员工协商多发几百块工资,把缴纳社保的费用节省下来补贴到工资中。如果有需要可以自己缴费。
2、企业愿意缴纳社保,但是员工觉得太贵,感觉也用不到,还不如多发点钱,要不然就不干了,部分企业着急用工也就同意了。
不管出于哪种原因,最终的结果就是企业和员工一拍即合签署协议:本人自愿不购买社保,纯属个人意愿与单位无关等等。
二、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书或协议书无效的法律依据?
《劳动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保险,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。
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书或协议书,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因此,从法律上来说,一开始签署了这个承诺书也是自欺欺人,本身是无效的。在遇到问题的时候,社保的责任就会自动转接到企业来承担,省是暂时的,一旦出了问题,高额的赔偿金有可能会迅速中断企业的资金链。
三、不缴纳社保还有哪些风险?
1、经济补偿的风险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;
也就是说,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,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。
2、产生损失的风险
(1)养老保险: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办理退休手续,无法领取养老金;
(2)医疗保险:劳动者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,可以通过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即是劳动者的损失;
(3)工伤保险: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;
(4)生育保险:生育的医疗费用、生育津贴等本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的部分即是劳动者的损失;
(5)失业保险:如果是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失业,可以领取的失业金即是劳动者的损失。
总结:其实个人不想缴纳社会保险的话,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还是会有非常大的损失,是不是真的“省钱”了,有时候眼下是看不出来的。